

面霜是小樣加高仿原料兌的,瓶子是廢品回收站撿的,灌裝是用喝過的礦泉水瓶測量再用針筒注射的……很難想象,居民樓里手動“復刻”的“貴婦面霜”,居然搖身一變,成了“二手”或者“專柜撤柜”的國際知名品牌護膚品。
這種可怕的護膚品制作過程,任憑誰用了都有“爛臉”的風險。近日,涉案的兩人因假冒注冊商標罪獲刑。
在居民樓里復刻“貴婦面霜”
時間回到2022年11月,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接到群眾匿名舉報,稱轄區某居民區一帶有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的大牌化妝品。
該局民警聯合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開展執法,現場查獲大量疑似假冒國際知名品牌護膚品,其中有海藍之謎、赫蓮娜、雅詩蘭黛等各類空瓶7000余件,大牌護膚品小樣更是不計其數,正在進行護膚品灌裝工作的陳某利被當場抓獲。
歸案后,陳某利供述,自己早年在護膚品行業工作,曾在線上開設店鋪,銷售各類護膚品、化妝品,后因經營不善停業。
2018年前后,陳某利在某線上二手交易平臺瀏覽中發現,有人發布“大牌空瓶”“小樣”“護膚品分裝”等字樣的商品信息,憑著多年從業經驗,他嗅到了“商機”。
“我知道小樣價格是很便宜的,但護膚品正裝價格是很貴的。如果我以很低的價格購進大量小樣,然后把小樣灌裝到買過來的空瓶里面,還可以添加點高仿原料,賺這中間差價,還是有利可圖的,于是我就這么操作起來了。”
據陳某利供述,他在平臺購入一批熱門大牌護膚品空瓶和小樣,利用針筒注射器、測量杯等工具,對空瓶簡單沖洗后便開始灌裝。而后,一瓶瓶打著“二手”“專柜撤柜”標簽的大牌護膚品,通過陳某利的二手交易平臺賬、微等,以極具誘惑力的低價迅速吸引了一大批消費群體。
“陳某利對外宣稱產品是二手的,很多是專柜貨,售價在100元到800元,而相關品牌的正品護膚品對外售價大多在千元以上。”辦案檢察官介紹。
廢品回收站里撿來空瓶
經查,陳某利向等處上家購入的各類大牌空瓶交易額累計達110萬余元。據一名上家孔某表示,自2020年開始,陳某利通過某二手交易平臺聯系到他。由于需求量大,在兩年多時間里,孔某聯系了多個廢品回收站、小區保潔員收購空瓶,再轉賣給陳某利。
“市面上什么護膚品火,我就做什么。”陳某利說,對于收購過來的空瓶,除了扔掉一些發霉等品相不好的,其他瓶子他會簡單沖洗清潔后再灌裝。
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陳某利還在線聯系某商家,聲稱想要新品牌護膚品,要求商家按照寄送的樣品生產類似氣味、膚感的仿制原料。
該商家透露:“他(陳某利)說想做一個護膚品的品牌以及手工護膚樣品進行售賣,因為處在初步階段,想先復刻下市場上熱門暢銷的護膚品單品進行分裝售賣,看看顧客反應。”
隨著一袋袋仿制原料到貨,大量假冒大牌護膚品通過二手交易平臺、微信等銷往全國各地。美妝生意越做越大,陳某利便雇用肖某奇負責灌裝。為躲避監管,陳某利每隔一段時間就更換住處。
引導取證補充偵查夯實證據鏈
2023年9月,該案移送至鹿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受理后,區檢察院辦案組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對上下游相關人員全面取證,明確涉案金額。
辦案組還引導公安機關從扣押的涉案化妝品中梳理固定相應的商標標識圖片,同時自行補充偵查調取涉案化妝品商標的注冊資料。經比對確認,涉案的15種品牌化妝品使用的商標均系假冒注冊商標。
經查,從2020年10月至2022年11月,陳某利的銷售金額達244萬余元。2022年4月至11月,肖某奇受雇分裝化妝品的涉案銷售金額為30萬余元。
“這些假冒化妝品的化工原料真假參半,灌裝過程未經消毒滅菌,沒有任何質量保障,有的化學成分超標,使用后極有可能導致過敏、‘爛臉’,甚至對健康造成威脅。”辦案檢察官說。
經溫州鹿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溫州鹿城一審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陳某利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125萬元;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肖某奇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5萬元。目前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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