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回復(fù)] 夫妻離婚的時候,如果證上有雙方的名字,通常會按照下面這些方式來處理。首先是協(xié)商分割。這時候,夫妻雙方可以坐下來好好商量,確定一下這子到底歸誰,還有另外一方該得到多少補償之類的事情。要是雙方都能達成一致意見,那就特別簡單啦,直接去不動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就可以啦,把子的歸屬改過來就行。要是協(xié)商不成,那其中一方就可以向提起訴訟。在處理這類事情的時候,會仔細考慮屋的具體情況,比如說子的大小、位置、情況等等,還有雙方在這子上的貢獻大小。一般會重點看雙方的出資比例,誰出的錢更多一些,子可能就更傾向于歸誰;同時也會考慮居住情況,誰一直在這子里居住,對子的感情可能更深一些之類的。然后根據(jù)這些因素來判決屋的最終歸屬,以及另外一方應(yīng)該得到多少補償金額。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對于那些實在無法確定屋歸屬,或者雙方都不想取得屋所有權(quán)的情況,就可以申請拍賣這所屋。拍賣之后得到的價款,會由雙方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進行分配,這樣就能公平地處理好的問題。總之,不管最后采取哪種方式來處理證上有雙方名字的子,都一定要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公平原則來進行,這樣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雙方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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